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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李奎)因不满知名网站使用了自己的卡通肖像作为flash广告,著名笑星赵本山将网站告上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5万元。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网站向赵本山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元。
上午10时许,法院判决认为,赵本山系我国著名笑星、演艺界的公众人物,其经常出席各种公众场合,其个人形象给广大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个人肖像相较于其他东北普通农民形象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
本案中的卡通人物形象以该特殊识别性为特征,且配上“咱不差钱”等赵本山在春节文艺晚会上表演的《策划》及《不差钱》两部小品节目中的经典台词作为旁白表述,使涉诉卡通形象的整体认知明确指向公众印象中的赵本山个人肖像。
法院认为,被告网站在开发的产品中制作并使用赵本山的卡通肖像,存在利用赵本山名人效应增加网页点击率进行营利的目的,而其未举证证明取得肖像权人赵本山的同意,故上述制作、使用的行为侵犯了赵本山的肖像权。
作为本案的另一被告的谷歌公司,法院认为其作为网页制作的技术提供者,不承担连带的侵权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并不是赵本山首次为自己的卡通形象维权,此前已经多次为保护自己的肖像权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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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诉讼是,2009年8月,赵本山和徒弟小沈阳的动画形象未经允许便出现在了某医疗广告中。本山传媒将广告主体“沈阳现代医院”起诉至沈河区人民法院,索赔310万。
不久双方庭外和解,该医院支付了一定赔偿,本山传媒从法院撤诉。
2009年8月,赵本山师徒为维护肖像权,对兰州8家单位分4起案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共计800万元。
据媒体报道,已经有2起案件撤诉,1起案件和解,另有一起赵本山取得胜诉,获赔10万元。
2009年11月,赵本山在《不差钱》中的形象被制成动画,用于某游戏广告宣传。为此赵本山将新浪和星潮在线告上法庭,索赔205万元。但双方在开庭前突然声称要和解。事后本山传媒称赔偿金额令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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