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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局:霸王两款洗发水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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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7: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龙与该集团高层合影(资料图)



王菲代言追风(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 黎史翔 王进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通报称,霸王(广州)有限公司两款产品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问题。霸王公司今天上午表示,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经调查核实,霸王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两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要求改正的内容包括改正现有成品及包装材料;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有扩大宣传。

  上午追访

  霸王正在整改

  今天上午,霸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先生称,公司确实有两款产品外包装上存在表述上的问题,个别用词用语不当。目前,公司已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行整改。

  公司已对这两款霸王男士洗发液的包装进行重新设计,新上市的产品将采用整改后的包装。

  此外,杨先生告诉记者,这两款产品只是外包装宣传不当,并不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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