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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抄袭了《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这部奥斯卡电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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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0 18: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最热门的院线电影,毫无疑问是《我不是药神》了。

这部被称为“中国影人良心之作”的电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遍了全国,有笑有泪,有喜有悲,成为了今年目前某瓣评分最高分,估计也将成为中国电影的又一部经典。
然而,从它上映之始,在一片赞美声中,就有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这不是抄袭的吗?”
这种声音虽然不大,从数量上肯定被赞美声淹没了,但也星星点点一直有零星的说法。但是巧了,他们指责的,《我不是药神》“抄袭”的那部电影,小编恰好还就看过。也是今天要给大家推荐的这部电影。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准确的来说,这部片子是小编早几年奔着奥斯卡的名头就已经看过了的。所以小编一开始听到这个抄袭说法的时候实在是有点啼笑皆非。因为二者除了题材有些类似,都是关于非法贩药,和疾病作斗争之外,压根完全不一样啊。

1986年,美国达拉斯市,恐同的德州电工罗恩·伍德鲁夫发现自己患上“同志病”——艾滋,生命只剩30天。他使用的AZT(叠氮胸苷)是当时美国药管局唯一批准面市的抗艾药物,但毒性极大。为了活下去,罗恩开始研究各种抗艾处方和替代疗法,甚至走私来自世界各地未经批准的药物。

在医生萨克斯和异装癖同X恋雷蒙的帮助下,罗恩开始成立一个叫做“达拉斯买家俱乐部”的地下组织,为艾滋病人提供更多“非常规疗法”,很多患病的男同X恋亦求助于他。他的举动自然受到了药管局和药商的阻挠和施压。

罗恩最终在1992年9月去世,离他被告知只剩30天可活已经过去了2557天,也就是快7年。在这近7年时间里,他坚持不懈的与病魔、与药管局及制药商进行艰苦的斗争,享受真正活过的人生......

本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一个绝症病人如何努力求生并拯救成千上万面临同样境遇的人的故事,荣获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男配以及获得大小29个奖项。
《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也是一部当之无愧的优秀电影,但是你要说《我不是药神》是抄袭的,那真是有点无脑黑。

不瞒大家,我自己也被冤枉过抄袭,人家的态度就和某瓣影评上一些说《药神》抄袭的人一样,你辩解什么他都是我不听我不听,所以我多少知道一点心血被诬陷成抄袭的心情,不得不为《药神》辩解一下。当然,顺带着,也要向大家安利《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这部同样优秀的好电影。

首先,《我不是药神》和《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一样,都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那《药神》的原型,陆勇,人家得病卖药的时候,《达拉斯》都还没上映,这一点就已经是最好的打脸材料了。

其次,真正品味过两部电影的人,就知道了,两部电影完全不一样。
《我不是药神》将故事修改了一下,把原型中的自己就得了病的陆勇改成一开始纯粹为了赚钱的药贩子程勇,这样可以在后半部分突出人物变化。实际上两部电影来源的真实故事里,卖药的,都是自己患病的病人。
但是除此之外,两部电影其他地方,都是没有可比性的。

首先人物性格差距就很大。《药神》里别说原型故事里的陆勇确实没有为此牟利了,就是不谈原型问题,咱们国家的大荧幕也不可能允许主角三观不正,所以程勇后期变成大公无私散财童子是必然,但《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自始至终都没有给主角立什么伟光正的人设,他哪怕自己就是个病人,懂得病人的痛苦,也还是满嘴脏话,卖药赚钱,买不起药的人就让他们滚蛋。虽然后期他同样陷入官司,但是由于两国法律体系不同,他是可以上诉的,他为艾滋病人们作出的抗争根本上也是为了利己。

总的来说,《达拉斯》里的主角更真实,更鲜活。但是《药神》这一点已经在电影审查制度的严苛下尽力做好了,我们不能过分苛待。
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区别:根本矛盾不同。
《我不是药神》所反映的根本问题是医疗改革,医药定价问题,而徐峥饰演的程勇所斗争的,也是法律与人情冲突的问题。药太贵,人不吃就会死,但是偷渡药犯法。他们自始至终面对的是制度问题和法与情的矛盾。

但是《达拉斯》的主要矛盾倒不是药价问题。它的主要矛盾在于美国的医学实验隐患和医学医药界即国家相关部门对生命的漠视。比如医院的医生明明知道让患者们服用正在进行试验的药有害,但是他仍然淡然的说:“这些人反正不管怎样很快都是要死的。”
当然,二者最终都有反映到国家医药制度的问题。但是看问题的角度是不同的。简单来说《药神》说到底反映的除了医药制度问题外就是底层人民穷苦下的悲哀,《达拉斯》反映的是为上不责,制度僵化,医学界人士对生命的冷漠罢了。

如果让小编来评价,小编觉得,《达拉斯》里的人物更加鲜活,更加真实;《药神》里的人物更加接近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更加“三观正”。剧情上,二者各有千秋。
但是非常巧合的是,两部电影都贡献了一个极为精彩的配角。《药神》里是王传君饰演的吕受益,而《达拉斯》里面,是那个一直被社会排斥的“死基佬”雷蒙。

这两个人,可以说极大的提升了影片的质量,丰富的影片的层次。王传君之前已经说过了不再赘述,《达拉斯》里的雷蒙和主角一起双双获得奥斯卡奖实在太正常了。小编觉得这两个人在《达拉斯》的演技,给他们十个奖都是应该的。
《达拉斯》里的雷蒙的扮演者杰瑞德·莱托,本身是个直男,却把这个简直生错了性别的同X恋者加异装癖演的惟妙惟肖到我一度不相信他居然是直男。不过后来想想也释然了,就算现在找个真GAY来演,就一定能演好吗?现实中是什么样,演出来就能有说服力吗?显然不是啊。

如果说王传君的吕受益,和《达拉斯》里的雷蒙还算差不多能平分秋色的话,那对不起铮哥,不得不说,要是比起主演来,你可能还是要逊一筹的了。
没别的原因,就是就是就是,马修·麦康纳实在演的太好了啊!摔!

演员本身为了演出艾滋病人的骨瘦嶙峋感,暴瘦到目测应该不到一百斤,一点不夸张,真的是皮包骨头了。

好吧,努力是一回事,成果还是要看的,如果只吹努力,那就和国内流量没区别了——关键就在这里啊!人家努力了之后演的也贼好啊!
就,完全你就觉得他真的就是故事里的人了,别说出戏了,他一举一动都在告诉你,他就是一个陷入绝境又爬起来的艾滋病人。你们这些垃圾医生拿着报告就想判决老子只能活30天了,老子才不信这个邪,去你们的吧!



这样一个亦正亦邪,死也要死在抗争以后的大街上的人,被马修·麦康纳演到连他自己都被说服,更何况是观众们呢。

今天对两部电影做出比较,不仅是为了给大家推荐一下《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也是为了给《我不是药神》做一个澄清,毕竟这是小编近年看到现在最欣赏的国产片,当然应该维护一下。愿大家在网络上发言时都多一分谨慎,少一分尖锐,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和谐的网络环境。
发表于 2018-7-11 07: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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