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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准妈妈待孕期须慎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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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18: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怀孕后不能胡乱服药,看病时把怀孕的情况告知医生,让医生谨慎处理,这是大部分孕妇都具有的常识。但孕前的“空档期”却常常被忽略,不少年轻的新婚妇女就是在这个期间误踏“雷区”,被迫做人工流产或是忧心忡忡地度过整个孕期的。
从优生优育的原则上来看,任何药物(营养类药物除外)在整个妊娠期间都是不宜使用的,没有确切的资料表明,哪一种药物对胎儿来说是绝对安全的,胎儿期是细胞分化、组织器官发育迅速的时期,很容易受到药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妊娠的前3月内,宝宝的重要器官都是在这个时期内形成的,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就更大。
即使是像维生素、叶酸等营养类药物,仍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因为过量服用有可能出现中毒现象。例如,妊娠期大量服用维生素D,可致胎儿的高钙血症和智力低下;而大剂量补充维生素A,则可在妊娠早期造成胎儿畸形流产。此外,为避免患上传染病而接种疫苗,对孕妇来说也是不适宜的,在整个孕期里孕妇都不能接种疫苗。
待孕期用药前应咨询医生
药师提醒,所有育龄妇女都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凡婚后没有避孕又打算要孩子的,只要不能排除怀孕可能的,最好不要服用任何药物,在看病、体检时,应把已婚待孕的情况告知医生,实在有必要用药的,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衡量利弊慎重地作出选择,以避免不利因素对孕育健康宝宝的内环境造成干扰。
如果在这个期间内用药,特别是注明孕妇忌服或禁服的药物,应迅速到医院咨询医生或临床药学师,让他们对药物致畸作出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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