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54|回复: 5

聪明女人四条妙招化解老公婚外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31 04: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仅就感情来说,爱上一个有家室的人和爱上一个单身,并无高下之分。


所以说,他与她的纠缠是婚姻外的第三类情感。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人深陷其中不得自拔,明明知道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却仍像飞蛾扑火一样。
  很多时候,婚外情确实令人如醉如痴,像****一样,刺激、兴奋,欲望来临时,理智逃之夭夭。解除婚外情就像戒毒一样,需要足够的坚强毅力坚强的信念用理智逐渐解除婚外情感的纠葛,逐渐淡化对婚外情感的依恋。
  一、关系转变法
  所谓的关系转变法就是将原来的情人关系转变为知己、朋友,逐渐淡化彼此之间的依恋度。

  1、见面
  首先当事人双方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明确的态度,决定结束这种不正常的婚外性,避免单独见面,实在难以割舍,见面时选择的地点要选那种不容易产生暧昧的场所,或在公众场合,彼此内心要把对方当“哥们”“朋友”,谈话内容主要限于朋友知己间的关心问候,谈谈工作、学习。
    或者为了轻松环境可以彼此开开玩笑,调侃调侃,避免谈论情感类话题,譬如说“想念”之类,谈话时还要注意不要冷场,尽量保持轻松快乐的氛围,避免目光的长时间碰撞,如果发现把持不了局面时,尽快转移话题或结束谈话。
  2、短信或电话联系
  婚外情要想断的彻底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即使能控制不见面,但是联系是少不了了,短信、QQ、电话联系的频率尽量逐步降低,短信、QQ、电话的内容也尽量维持在朋友、哥们的范畴,逐渐减少对他的依恋,如果对方不忍放弃,热情不减,最好的办法是心要狠点,不回或少回短信,电话设置拒接,不上QQ聊天,让对方降降温。


二、注意力转移法
  1、避免寂寞
  大多婚外情都是因为寂寞惹的祸,情感寂寞、心灵寂寞,这时出现一个谈得来、会关心人的异性,日久生情,婚外情不可避免。所以人在寂寞时会情感泛滥,往事会像回放的电影一样一幕幕在眼前,怎能割舍?怎舍得割舍?为了忘却这份情,就必须避免寂寞,让自己忙碌起来,没有时间寂寞,没有时间想念,可以运动、看书、听音乐,但要注意不看言情小说,不听情歌,避免伤感,保持愉快的心情,知道没有他(她)的生活照样精彩!
  2、扩大交友范围
  婚外情的产生,男女双方或多或少会逐渐疏远昔日的闺中密友、异性同事和朋友,决定结束婚外情,就得重拾曾经的这份友情,用友情替代不健康的爱情,经常和闺中密友保持联系,还要具备3-5个异性朋友,多交流交流,放松心情,但仍要注意避免异性间一对一的交流,其实离开了婚外情人之间狭小的空间,你会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的广阔。
三、亲情温暖法
  很多产生婚外情中的****多是因为对家庭生活的厌倦,平淡如水,家就是一个免费的旅馆,男人回到家大多是看电视、上网、吃饭、睡觉,不愿意与老人、孩子、爱人交流,寡言少语,还有时对家人的挑剔、不耐烦,反正是看那那不顺眼,只是不得不回家而已,亲情的温暖在他们身上很难体现,责任意识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解除婚外情亲情温暖很重要。
  1、关心家庭生活
  家是什么?是港湾,是修养生息的地方,也是人生的加油站,是动力源。  

  家庭愉快轻松的氛围对我们每个人是何等重要?婚外情中飞出去的心想要回家,就得从关心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开始,要反思父母、兄弟、姐妹多久没电话联系、没见面了?与爱人多久没拥抱、没接吻、没****、没交流了?多久没关心孩子学习了?多久没做家务劳动了?行动起来吧!尽量创造一些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并创造机会带领家人出外旅游、渡假,加深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度。
  2、提高责任意识
  《婚姻法》里明确了夫妻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权利谁都忘不了,可是责任意识在琐碎的生活中逐渐淡化,尤其是家里的那位如果是个强者,家庭的责任仿佛与自己无关,一切由爱人打理,根本不需要****心,责任意识的淡化,必然导致了对家庭情感的淡漠,自己把自己看得对家只有交钱的责任了,其他一概无关,正是这种责任感的缺失,才会导致婚外情,因此,找回对家、对爱人的责任意识是情感回归的主要动力。





四、利弊分析法
  婚外情所带来的利弊分析很重要,没有暴露出的婚外情。
  利:享受的是情感的释放,获得愉快的心情;弊:金钱、时间、精力的损耗,不能在阳光下暴露情感的心灵煎熬,还有隐瞒私情的谎言与真实的碰撞,一旦暴露婚外情的事实,只有弊了,家无宁日,信任危机,工作影响,朋友目光,亲人指责等等,如果有勇气敢于追求有情人终成眷属,利:获得了真正的所爱,终于享受在阳光下手牵手的幸福;
  弊:再婚家庭的子女教育、对前段婚姻的愧疚、以及社会信任的重新建立,如果收入不高的还有带来经济的压力等等。从利弊分析的角度来说,尽快解除婚外情的纠葛是明智之举。
  赶快行动吧!深陷婚外情中的痴情男女!阳光下手牵手的才是真正的幸福喔
发表于 2012-1-31 15: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是很佩服奸商,五体地!
发表于 2012-1-31 22: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发表于 2012-2-1 04: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看,不发表意见滴~~~
发表于 2012-2-1 11: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发表于 2012-2-3 17: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道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12-27 15:51 , Processed in 0.13984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