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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仙剑如何进行邮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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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飘渺仙剑》加入了最新流行的物品邮寄功能,想要和谁交易只需使用邮件附件寄送功能,便可点对点的发起和完成交易。如何打开邮件箱
    A:打开好友通讯器,再点击界面下方的邮件按钮,如下图红圈处。


    B:鼠标左键单击聊天框右上角的好友通讯按钮,打开好友通讯器。鼠标左键点击某一好友后,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邮件按钮,如下图红圈处。


邮件箱界面介绍
    最新邮件:显示还未阅读的邮件。
    系统消息:显示由系统发出的邮件。
    收件箱:显示所有收到的邮件。
    写邮件:用于撰写和发送邮件的界面。


查看阅读邮件
    打开邮件箱界面,鼠标左键点击界面左侧的最新邮件或收件箱分栏,即可查看收到的邮件列表。邮件列表将显示邮件形式、发件人、主题和剩余时间。如下图红圈处。


     鼠标移动到想要查看的某一封邮件列表处,左键单击,即可阅读该封邮件的具体内容。
    邮件内容将显示发件人、主题、邮件文字内容、邮件附带的物品和铜钱。如下图红圈处。




如何写发邮件
    A:鼠标左键点击邮件箱中的写邮件按钮,进入发邮件界面。
    B:鼠标左键单击好友通讯器中某一好友名字,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邮件按钮。这种操作方式将自动在收件人填写好友的名字,无需再次输入。




    接着在弹出的发邮件界面中输入邮件收件人角色名、邮件主题、邮件文字内容、邮件附件和铜钱。
上述内容输入完毕后,点击界面右下方的发送邮件按钮,邮件发送成功。如下图红圈处。
特别要注意的是:
    1、 每成功发送一封邮件将花费500铜钱,铜钱不足时无法发送邮件。
    2、 如果邮件被对方退回,发送邮件花费的500铜钱不会被退回。




如何回复邮件
    打开想要阅读的邮件,点击界面右下方的回复邮件按钮,即可快捷回复邮件。如下图红圈处。
    回复邮件发送方式同发送邮件操作一致。




邮件特色功能—随件寄送物品、铜钱和物品到付功能
    《飘渺仙剑》的邮件系统除了最基础的收发邮件功能外,还添加了更贴心更受玩家欢迎的随件寄送物品、铜钱和物品到付功能。
    点击发邮件界面下方的添加附件按钮,如下图红圈处。




     点击该按钮后弹出附件添加界面和背包界面。如下图红圈处。



    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普通附件和收费附件两种。
1、普通附件使用方法
    普通附件即邮寄给收件人后,收件人可以直接点击按钮提取的附件。
    A:鼠标移动到需要邮寄的物品图标上,并使用鼠标左键拖拽至发件箱添加寄送附件界面空余栏位中。
    B:鼠标左键点击附件添加界面中的寄送铜钱栏,输入需要寄送的铜钱金额。
    C:勾选附件添加界面中的普通附件框。
    D:如想要更换附件中的物品,鼠标左键点击并选中想要更换的物品,再点击附件添加界面中的删除附件按钮。
    E:点击确认添加按钮。如不需要添加附件,点击取消添加按钮。



2、付费附件使用方法
    付费附件即邮寄给收件人后,收件人需要邮件中要求的铜钱后才可提取的附件。
    具体操作方法和普通邮件使用方法一致,不同的是:
    A:需要勾选附件添加界面中的付费附件框。
    B:需要在付款收取附件金额栏中输入一定金额。收件人只有在支付对应金额后才能成功提取附件。


附件提取方法
    附件提取是将邮件中的物品或金钱放入自己背包中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当背包满时无法提取附件;当背包中的铜钱不足以支付付费附件时,不能提取附件;附件未收取的邮件将在5天后退回。
1、普通附件提取方法:
    打开邮件,在界面右下方将显示随件寄送的物品和铜钱金额,鼠标左键点击收取附件或收取铜钱按钮,即可收取物品或铜钱。如下图红圈处。



2、付费附件提取方法:
    打开邮件,在界面右下方将显示随件寄送的物品和铜钱。鼠标左键点击收取附件或收取铜钱按钮,弹出取件需花费的铜钱金额提示框。点击Yes则从背包中扣除相应的铜钱,取件成功;点击No则未取件。如下图红圈处。

    取件成功后,支付的费用将以系统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该付费附件邮件的发件人。



邮件退回
    查看阅读邮件时,点击界面下方的退回邮件按钮,即可将邮件包括邮件内的铜钱或物品退回给发件人。
    发件人的收件箱中将显示被退回的邮件。
    打开被退回的邮件可提取邮件中的物品或铜钱。




邮件删除
    点击邮件箱界面左侧的收件箱按钮,进入收件箱界面。可通过勾选的方式逐一选择或直接勾选界面下方的全选框,点击删除邮件按钮进行邮件删除。如下图红圈处。

发表于 2010-8-6 12: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10-8-9 10: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0-8-12 10: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发表于 2010-8-12 12: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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