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47|回复: 0

亲身经历!我就这样被一个女酒托骗了7000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11 12: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比较老实,说难听了就是死要面子。干什么事都叫就什么有礼貌,不失礼节,结果昨天就发生了一场悲剧,今天一想简直是做梦一样7000多块就没了。

工作两三年一直单身,注册了个交友网站的号,想找个踏踏实实点儿的,结果有个女的找我聊天,大体说了几句后就要手机号,说周五下班正好没事,不喜欢网恋,先见个面,我TMSB一样还说不合适吧,大晚上的你不怕我是坏人,她说没事。(MD没想到坏人是她)。

就这样周五下了班她告诉我她的位置,让我过去找她,我苦逼苦的从双井跑到望京,下了地铁还告诉我再打个车,我就想她妈你是公主还是什么啊,聘驸马呢啊,我就想着见面顶多说几句,大不了吃顿饭走人,不多纠缠,不能约了还没见就走了,太没礼貌了。(今天一想,真是SB的想法)

绕了一大圈,在广顺北大街的大中见着了,长得什么啊,没感觉,再加上还大老远的把我叫来,真是想赶紧走了,她说去旁边喝点水吧,喝呗,看一眼就走多没礼貌,进了旁边一家随心还是随点咖啡厅,(或者是酒吧,没注意),点些水吧,让她点了点,端上来了,红茶,开心果,水果,然后服务员过来让交钱,擦,第一次遇到上了东西就要钱的,我一看我擦400多,爱面儿,刷卡吧…..说几句赶紧走人,结果那女的来劲了,说是去洗手去,回来时候拿着一瓶红酒,服务员又来了一看单子1200!我擦的,你们抢钱啊。还是爱面儿,刷卡了。我正想着怎么找个接口走呢,她说玩些游戏吧,问老板,说只有香槟玩,然后点了2个出去玩后又要了俩,回来有一张单子:5800。我擦……死要面子活受罪啊…..刷卡…..又煎熬的蛋逼了会儿,那女的又去前台干什么了,我就过去问了一下,擦,又要了个什么什么酒,我急了别TM要了,然后我抽她的心都有了,过了几分钟她说去洗手间,我终于TM清醒了,想礼貌个蛋啊,我趁她出去时候我就拿着包闪了。出了门我就打个车到地铁直接回家了,一路上我头都蒙了,7000多没了?不是吧….真的吗?刚才单子上写的是5800吗…..怎么事情会这样…..路上我就直接把手机关机了,爱TM的礼貌不礼貌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情却很平静….但是内心很复杂……

到站了,开机,4个未接电话,去你大爷的,还有脸打电话啊,把手机号屏蔽了,QQ号拉黑了,我认了7000块大爷赏你了,给你留着买棺材。

出了地铁心情不好,买了包烟,借了个火儿,看见旁边有个情侣挽着胳膊,女孩儿:亲爱的我饿了。男孩:好,给你买吃的。两个人进了小店买了两个烤肠。老板说:三块…..

我了个擦,三块….然后两个人开开心心的一边吃一遍说笑的就走了。原来幸福可以如此的简单,钱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对方已经在你的心里,在你的生命里,两个人彼此理解彼此信任彼此珍重……

我的心情更沉重了,7000块钱,两个月不吃不喝,本想攒点钱买个相机,这下得了…歇菜吧。从小到大,受到的都是传统教育,三从四德,尊老爱幼,宽厚待人,从小到大也被骗了不少次,但是这次是效率最高的,时间短耗资又大…..

现在的社会不知道道德是什么尤物了,越来越考研人们道德的底线,比起那些扶起老人还要赔偿好几万的人,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庆幸?没错,这是错在我,我考试就应该看出来这个人就是个骗子,开始的400多块钱我就应该刷完卡走人,但是很多时候传统的道德,观念反而让我们一错再错。我错了,我不该对一些混蛋讲什么礼仪,讲什么道德,对他们应该比混蛋更混蛋。

那个女的本来我想在世纪佳缘的聊天记录上找到,然后投诉,但是发现记录都没有了,好像只剩下一个名字,但是因为我当时没注意到她的名字,也不敢确定是不是她,不能冤枉好人啊。

我去投诉,工作人员让我拿出证据,我想我擦我又不是陈老师,干什么都带着照相机照相,证据个毛啊。本想在QQ黑名单里找到她Q号,但是发现已经没有了,可能她把我删了。我手上的只有当初和她联系的手机号和名字。谁知道是真是假呢,名字可以是假的,手机号可以注销但是事实就是摆在这里了。

所谓了,我并不是想报复什么,只是让跟我一样好心,善良,厚道的人知道这么回事,我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了,我知道付出很大,但是如果这个事情能让更多的人知道,能避免更多的好人上当受骗,我觉得值了。我并不是想激起大家对谁谁谁的愤怒,更不是让大家变得冷漠无情,对社会绝望,只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轻信别人,对混蛋就要果断的坚定地比他们还要混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请大家牢记南瓜园网址 www.nan2008.com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瓜园

GMT+8, 2024-11-11 20:26 , Processed in 0.101328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