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 发表于 2009-9-20 10:00:06

郑渊洁:20年前我的“第一次”,尴尬代替了快感

在当今中国大陆的城市里,自助餐是饮食业商家的一种常用经营手段。人们走在大街上,经常能看见路边的餐馆的橱窗上写着自助餐××元一位的广告。自助餐本是舶来品,如今被中国的商家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有了十分中国特色的“自助火锅”、“自助烧烤”乃至“自助烤鸭”,自是令食客产生了花最少的钱占最大的便宜撒开了吃的错觉。商家食客皆大欢喜。

    在20世纪80年代末,自助餐在北京尚未登陆街头与寻常百姓握手言欢,届时自助餐只在少数星级宾馆里深藏闺中伺候外宾或港澳台同胞,一般大陆公民绝少光顾甚至压根儿不知道自助餐这个词。

    大约是1989年的一天,我在家接到台湾《小鹰日报》主编蔡先生的电话。《小鹰日报》日前开始连载我的作品。这次主编趁来北京的机会,要会会作者,增进感情,期望双方进一步合作。住在台湾饭店的蔡先生约我次日到台湾饭店对面的一家五星级饭店一边共进早餐一边谈买卖著作权事宜。

    次日早晨,当我和蔡先生走进那家饭店的餐厅时,我看到与寻常餐厅不一样的场面:不同的食物放在不同的器皿里,依次开架摆放在长桌上任人自取。

    这是我第一次见自助餐。

    见我略显踌躇,蔡先生对我说:“这是自助餐,请郑先生随意。”

    我不知道怎么随意,特怕给大陆作家丢人,只有看蔡先生随意后我再模仿。

    大概是出于礼节,蔡先生执意要我先“随意”,而我坚持要他先“随意”。只见蔡先生从一摞盘子的最上端拿了一个盘子,然后走到一个个开放的食物盆前从中取物。我模仿蔡先生的动作,也拿了一个盘子,跟在他后边照葫芦画瓢,他拿什么我拿什么,生怕一步棋走错导致满盘皆输出洋相。

    蔡先生将手中的盘子装满后放到临窗的一张餐桌上,我跟着他也放。他对我说:“再去拿点儿水果。”

    蔡先生说完折返回去再取盘子再拿食物。这时的我认为自己已经自助餐毕业了,应该单独行动了。我取了一个空盘子后,离开蔡先生,开始随意。我看见几个盆里盛放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食品,像点心,有的是巧克力色,有的是金黄色。一贯勇于尝试新生事物的我对这种食物产生了兴趣和食欲,我从几个不同的盆里分别取了满满一盘这些我没见过的食品端回餐桌。

    我和蔡先生面对面坐下,我们一边用餐一边谈版权交易。我开始吃那一盘“点心”。那食物进了嘴我才感觉不对头,干燥如麻,味同嚼蜡。我控制住自己没将它们吐出来,我猜想这可能是国外的高级食品,我曾经在报纸上看过美国越是有钱人越吃黑面包的文章。我说服自己将那食物咽进肚里,我看了蔡先生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我又吃了第二口。后来我才知道,我吃的那东西叫麦片和玉米片,是国外流行的一种早餐食品,正确的食用方法是泡牛奶或果汁吃,不能干吃。现在回想起来,我惊讶当时我从哪儿获得的毅力将那一整盘麦片干咽了下去。我同时想不明白蔡先生为什么不制止我干吃麦片。后来我读到这样一则故事,我才晓得蔡先生可能是一位绅士。

    那故事大意如下:一位享誉全球的著名球星应邀到英国上流社会赴宴,席间,侍从给每人端上一盆洗手水。球星以为是喝的水,于是一饮而尽。同桌的英国贵族们为了表示对球星的尊重和礼貌,都争先恐后痛饮洗手水。试想倘若贵族们在球星喝洗手水时向他指出这水不是喝的,场面肯定尴尬。

    由此想来,那位蔡先生一准是出于礼貌才未制止我干吃麦片。细琢磨也因为不是很熟的朋友,所以才有如此礼节。不过我想当时蔡先生可能因大陆作家干吃麦片这个细节作出大陆作家比他预想的还要贫困从而使他再度降低付给大陆作家的版税。回忆那次我们商定的版税标准,实在不算高。假设当时我将牛奶浇在了麦片上,保守估计,我得到的版税起码多1个百分点。那时,台湾出版商买大陆作家的著作权开价普遍低,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柿子捡软的捏。后来我再同台湾出版商谈版权交易时,条件是我的版税率必须高于台湾作家的版税率,否则免谈。奇怪的是我竟屡战屡胜。我认定这是由于我当着他们将大杯大杯的牛奶倒在大碗大碗的麦片上的缘故。

    由蔡先生我又想起另一位台湾朋友。那是赵先生。赵先生和大陆朋友在一起时总有优越感,好为人师,他最爱干的事是当众指出大陆朋友的误区。比如大家一起乘坐电梯时,有一位大陆朋友背对电梯门,赵先生就苦口婆心地告诉那人,在电梯里只能面对电梯门,这是文明社会的常识。再如,大家一同喝咖啡,见有大陆人端杯喝咖啡时勺子还在杯子里,赵先生立刻诲人不倦地告诉人家喝咖啡时一定要将勺子先拿出来,这是规矩云云。此外,赵先生还会滔滔不绝地全方位向我们描述台湾的生活,听得我们越发觉得自己是孤陋寡闻的刘姥姥。一次聚会后,我的虚荣心终于忍无可忍地爆发了,我提出驾车送赵先生回宾馆,赵先生毫无防备地中了我的圈套。我当时一边驾车一边用一句老话自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坐在我身边的赵先生发现路不对,问我这是去哪儿?我说带你去看一个台湾没有的地方,让你开开眼,增长见识。赵先生笑说北京能有让我开眼的地方?我说保你口服心服。

    我驾驶汽车带着赵先生驶入一片掩映在绿木花丛中的高雅建筑群,只见造型各异的花纹铁栏杆温柔但又不容质疑地环绕着每一座建筑,五花八门的国旗在不同的建筑物前交相辉映,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身上的武器和微笑一同把守着每一座大门。我告诉赵先生,这是北京的使馆区。我边开车边当导游,告诉他这是美国大使馆,这是英国大使馆,这是日本大使馆,还有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末了我极阿Q地对赵先生说,怎么样,不虚此行吧?台湾有美国英国法国大使馆?绝对没有!

    事后我有点儿于心不忍,动了恻隐之心,觉得自己作为地主显得太小家子气,于是在远离使馆区的一家饭店请赵先生吃了一顿,算是给他压惊。

luqiangbo 发表于 2009-9-28 15:34:36

嘿嘿

chengyunle 发表于 2009-11-7 12:24:07

标题党啊

pdspizi 发表于 2011-2-13 15:34:56

有的时候去新环境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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